債務協商怎麼做?三大協商種類一次分析,助你釋放債務壓力,重回平靜生活!

債務協商怎麼做?三大協商種類一次分析,助你釋放債務壓力,重回平靜生活!

債務協商怎麼做?三大協商種類一次分析,助你釋放債務壓力,重回平靜生活!

房貸、車貸、信貸、卡債……被各式各樣的債務纏身,每個月薪水下來全部拿去還債,壓得喘不過氣?減輕債務的方法有整合負債、債務協商、更生或清算,哪個才適合?該如何申請?本篇幫你整理完整的債務協商攻略!

一、債務協商是什麼?

「債務協商」是一種提供給沒有償還能力的債務人,可以一次解決所有債務的機制,債權人會依據債務人的償還能力,與債務人共同擬定一個可行的償債方案,以解決債務問題。

當身上負債越積越多、開始入不敷出,卻無法透過債務整合來解決債務問題時,就可以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爭取降低利率或者延長還款期限。

  • 什麼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立法背景是為了妥善解決自民國94年起襲捲社會的卡債風暴,希望在協助民眾迅速清理債務的同時,也能兼顧債權人的權益。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債務協商共分成兩個階段:前置協商程序、債務清理調解→更生程序/清算程序

二、債務協商跟債務整合不一樣嗎?

債務整合也稱作負債整合,指的是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請額度較高、利率較低或還款年限較長的貸款,將名下利息高、名目多的債務整合成一筆,不僅能減輕還款壓力,負債比降低的同時,信用評分也會逐漸回升。

債務協商雖然也可以減輕還款壓力,但提出協商申請的同時,聯徵中心也會在申請人的信用報告上註記,所以在債務清償完畢之前,申請人是不能使用信用卡或向銀行申請貸款的。

債務協商、債務整合有什麼不同?債務整合可以提升信用分數,債務協商是將利率降低延長還款年限,無法提高信用分數。

 

三、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債務協商不一樣嗎?

債務協商其實是一個通稱,又細分為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和債務協商。而所有的債務協商,都會遭到聯徵註記,因此若能以整合的方式處理債務問題,就盡量不要走到協商一途。

1.個別協商

個別協商是每一家銀行都有的債務協商項目,只要債務人出現繳款困難的情形,都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

  • 協商對象:債務人主動向單一銀行提出申請。
  • 還款對象:向各銀行分別還款。
  • 協商方案:調降利率、免除利息、延長還款期限、可能有一次清償方案(欠款2~3成)。
  • 年限/利率:年限不超過剩餘年限2倍、最長13年,且不低於原貸款或同類型貸款平均利率。

2.前置協商

前置協商又稱前置調解,由最大債權銀行代理其他債權銀行,出面調解合適還款方案,未來收款和撥付也統一由該銀行處理。

  • 協商對象:債務人主動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
  • 還款對象:向單一銀行還款。
  • 協商方案:將負債整合成一筆、調降利率、延長還款期限。
  • 年限/利率:年限最長15年、利率最低降至0%。

※前置協商僅針對積欠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務,不包含資產管理公司及民間債務。若有銀行以外的債務,請向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

3.債務協商

款項欠繳幾個月後,聯徵報告上已經留下了逾期還款的紀錄,不僅會影響到信用評分,在後續的協商過程中也較不容易爭取到理想的還款方案。因此,若感到還款有困難,還是主動找銀行進行前置協商會比較好。

  • 協商對象:銀行主動詢問,自行評估後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
  • 還款對象:向單一銀行還款。
  • 協商方案:提出可負擔的繳款方案,從中進行協商。
  • 年限/利率:依協商結果
  • 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
  • 銀行也有針對經濟弱勢族群提供「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對任一金融機構之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逾期3個月以上,且符合資格者,其債務本金及應繳款項償還期限得展延(即緩繳)6個月,展延期間不計收利息及違約金。還款困難之經濟弱勢債務人定義為:低收入戶、重大傷病者、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近6個月內非自願性失業達3個月以上(且目前仍為失業狀態)、名下資產小於銀行總負債者。

四、如何申請債務協商?前置協商的條件、流程有哪些?

1.債務協商的申請條件

  1. 積欠金融機構債務,且難以按期還款。
  2. 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協商結果為視同未請求協商者(自退件日起屆滿6個月後始可再申請,除申請資格或文件不符者不在此限)。
  3. 未曾參與95 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協商未成立者。
  4. 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2.債務協商所需文件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前置協商申請書。
  3.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 債權人清冊正本。
  5. 國稅局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6.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7.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8. 有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原金融機構申請)。

備齊上述文件後,方能以掛號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3.前置協商申請流程

  • Step1:準備前置協商所需資料。
  • Step2:以書面方式向最大債權銀行(總/分行均可)提出申請。
  • Step3:最大債權銀行調查財務狀況並進行審查。
  • Step4:最大債權銀行將資料提供予其他債權銀行,並召開協商會議。
  • Step5:債權銀行與債務人達成清償方案共識,磋商成立,債務人自次月10日起依協商約定方案還款。

※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與債務人協商期間,至少需面談一次,並詳實記錄面談時間及洽談內容過程,若債務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親自參加面談者,協商過程才可改為通訊辦理。

債務協商流程:準備資料、提出申請、銀行審查、協商會議、達成協商。達成協商共識後,將於次月10日起依協商約定方案還款。

 

五、除了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還有其他管道嗎?

債務協商的前置程序可以透過銀行協商或法院調解,前者僅能針對金融機構的債務進行協商,後者則是所有的債務類型皆可聲請調解。

1.銀行協商或法院調解

其他債務協商管道
債務協商管道 銀行協商 法院調解
協商範圍 僅限金融機構債權 所有債權
申請方式 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 向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
申請費用 1,000元
協商空間 少,由銀行決定 較多,調解委員協助撮合
優點 不一定要當面面談 有機會取得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明細及計算方法
缺點 無法拿到債權證明文件、無從得知債務的全貌 需至少出庭一次

有關債務協商的問題,也可以撥打各銀行的協商專線作詢問,或至銀行公會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區,以及金管會銀行局的消費金融債務專區作查詢。

2.其他債務協商方式

(1)找代辦公司會比較好嗎?

不會!金融機構只接受本人親自申請辦理,透過代辦公司或債務整合公司並不會獲得更好的條件,還須付出高額手續費。如果真的想要委託代理人參與協商,建議還是找專業律師協助,以免受騙。

(2)可以委託律師作代理人嗎?

承上所述,債務人是可以委託律師作為代理人參與協商的,但還是建議本人親自出席,一方面較能展現誠意,也可親自磋商清償方案,有助協商成立。

(3)可以尋求法扶協助嗎?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第三方公正單位,申請法律扶助的審查如經通過,基金會便會指派律師協助,無須負擔任何費用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聲明
  • 本會並未委託任何代辦公司協助辦理法律扶助,且向本會申請是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查通過後,本會將指派律師協助,你無須負擔律師費,請民眾注意代辦公司招攬話術,有時需繳交高額代辦費。

六、債務協商不成立怎麼辦?更生程序與清算程序

若是債務協商不成立,才會進入下一個程序:更生或清算。協商失敗後,債務人可以要求債權人提供「已經過協商程序,但未成立」的證明,並據以向法院聲請展開更生或清算程序。

1.更生程序

債務人必須提出一份合理的「債務清償計畫」,法院會請債權人表示意見,若未獲債權人過半同意,法院會自行由債務人提出的資料來認定其還款能力,並決定每期還款金額。只要持續還款達6年,債務人剩餘的債務就可全數免除。

更生程序的申請條件如下:

  1. 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不得超過1,200萬元。
  2. 債務人須提出為期6年,且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債務清償計畫。
  3. 上述還款年限,如遇債務人名下持有自用住宅,可延展至8年。

 

更生和清算的差別:更生提出合理清償計畫,剩餘債務全數免除;清算是將財產變現按比例分配,再經由裁定決定餘債。

2.清算程序

法院會將債務人名下財產全數變現,並按比例分配給所有債權人,清算後再根據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和生活需求,判定是否免除剩餘的債務。若未獲免責裁定,債務人仍須繼續償還剩餘債務。

而清算程序的限制較多,除有高達121項的從業限制(如金融人員、建築師、保險業務等),也會限制出境與住居。此外,法院也可以針對債務人的生活支出加以限制,也就是所謂的禁奢令。

債務協商類型
債務協商類型 優點 缺點 協商申請對象
申請整合債務 將所有負債整合成一筆、有機會取得多餘資金、有機會改善信用分數 銀行債務整合貸款申請不易 向單一銀行申請
申請個別協商 有機會降低還款利率、有機會拉長還款年限 聯徵註記 向單一銀行申請
申請前置協商 將所有負債整合成一筆、可降低還款利率、可拉長還款期限 聯徵註記、無法貸款和使用信用卡 自行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
申請債務協商 將所有負債整合成一筆、可降低還款利率、可拉長還款期限 影響信用、聯徵註記、無法貸款和使用信用卡 銀行主動詢問
申請債務更生 有機會只償還部分債務 聯徵註記、十年內無法貸款 向法院申請
申請債務清算 債務有機會一筆勾銷 聯徵註記、十年內無法貸款、法院清算個人財產、生活受限制 向法院申請

七、前置協商後,我要如何清償債務?

前置協商的利率是依個人條件而定,不過為了加速銀行的審核效率,銀行公會根據償還年限訂出了利率區間,列於下方供作參考:

前置協商還款期限與利率
還款期限 適用利率
1~5年 5%
5~8年 3~5%
8~10年 3%
10~15年 免收利息

1.還款年限

申請前置協商後,銀行會依據債務人的還款能力訂出還款期限,期數最長可到15年(180期)。若計算出來的還款期數超過15年,符合條件者也可辦理兩階段清償方案,先依約償還72期(6年)後,再與債權銀行協商第二階段的還款方案。

還款期限試算
關於每月最低還款金額即還款期數的計算方式,公式列出如下:
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月收入-每月必要生活支出
還款期數=無擔保總債務金額÷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

2.還款利率

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銀行公會)的《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作業準則》,清償方案的利率以不高於原債權平均利率為原則。

也就是說,透過債務協商可以減輕你的利息支出,貸款利率最低可以到0%,等於只須償還本金。

3.還款試算

假設小明總共有50萬元的信用卡費未繳清,循環信用年利率為15%,每個月的還款1萬元,那麼小明至少要繳79期才能還清卡債(前提是不再刷卡消費),利息總支出高達289,553元。下表是他的欠款明細:

還款試算
貸款期數 累計利息支出 借款餘額
1期~12期 71,774 451,774
13期~24期 135,794 395,794
25期~36期 190,815 330,815
37期~48期 235,389 255,389
49期~60期 267,841 167,841
61期~79期 289,553 0

如果小明申請債務協商,協商利率為5%、還款期限6年(72期),那麼小明每個月只需要還8,052元、利息總支出為79,782元,明細如下:

債務協商還款試算
貸款期數 累計利息支出 借款餘額
1期~12期 23,334 426,710
13期~24期 42,921 349,673
25期~36期 58,563 268,691
37期~48期 70,065 183,569
49期~60期 77,212 94,092
61期~72期 79,782 0

八、協商後,還款還是有困難怎麼辦?不還會怎麼樣嗎?

若曾參與「95 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消債條例前置協商」且協商成立,卻因收入減少、還款困難時,債務人可再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前提是原協商方案已正常履約1年(含)以上且未毀諾。

※若是低收入戶、重大傷病者、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及重大天然災害的災民,申請變更還款方案則不受須履約滿1年的限制。

 

協商後不還會怎樣?協商毀諾會強制扣薪1/3、扣押名下財產。

1.協商毀諾的後果是什麼?

協商毀諾的後果很嚴重,銀行會認定你沒有還款誠意、也沒有信用,未來就算還清債務,也很難再向銀行貸款。同時,銀行也會向銀行聲請強制執行,從債務人每月薪資中扣回三分之一清償債款,甚至扣押債務人名下財產。

2.協商毀諾後還可以再次協商嗎?

若債務人雖未依約定還款(也就是協商毀諾),卻仍有還款意願及還款能力,還是可以再次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但是最多只能申請一次。

九、債務協商的優缺點有哪些?

1.債務協商的優點

  • 債務一筆統合
    前置協商成立後,最大債權銀行會統整申請人的所有債務,往後只須繳交款項給單一銀行,並由該銀行撥付款項給其他債權銀行即可。
  • 減輕還款壓力
    會申請債務協商,就是因為還款能力已不足以負擔原本的貸款條件,因此銀行會以延長還款時間或降低貸款利率,來減輕債務人的還款壓力,在一定限度內盡可能地收回款項。

2.債務協商的缺點

  • 無法使用信用卡
    前置協商成立後,銀行就會強制停用申請人所有信用卡及現金卡,也將不再核准任何新辦的信用卡。未來即便債務清償完畢,仍可能因為聯徵報告上的註記而無法再度申辦信用卡及現金卡。
  • 無法申請貸款
    除了無法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如果之前申請的信用貸款額度還沒用完,也會被限制動用,並且不得再申請新授信額度。
  • 聯徵中心註記
    一旦進入債務協商、更生、清算程序後,個人信用報告上就會有不良信用紀錄。

十、債務協商的聯徵紀錄會留存多久?

申辦債務協商的後果,就是留下聯徵信用不良的紀錄。但是債務人之所以會走向債務協商,都是因為早已無力繳納款項,而產生逾期、催收、呆帳的情況,若不進行協商,只會讓信用分數持續惡化,註記要更久以後才會消除。

根據銀行公會「消金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及「消債條例前置協商作業準則」規定,各債務協商揭露年限如下:

1.前置協商

  • 前置協商不成立:「結案日」起加6個月。
  • 前置協商成立: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加1年。
  • 毀諾未清償:自毀諾日起加3年。
  • 毀諾後清償:全部債務清償日起加1年,但不超過毀諾日起加3年。

2.個別協商註記

  • 個別協商成立者:自協商成立日起,至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止。
  • 個別協商毀諾/終止者:自毀諾/終止日起加3年,惟不超過個別協商協議書約定之清償日。
  • 個別協商毀諾後逕行全部清償該筆債務者:自該筆債務清償日加1年,惟不超過該筆債務毀諾日加3年。

3.更生/清算註記

  • 更生:履行完畢日起註記4年,但最長不超逾法院認可更生方案之日起10年。
  • 破產宣告/裁定清算:自開始日起,揭露10年。

十一、債務協商的常見問題

  • Q我要如何知道哪一家是最大債權銀行?
  • 你可以向各銀行查詢自己的債務總額,債務數額最高的銀行,就是你的最大債權銀行。若不確定,也可直接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確認。
  • Q我名下的房屋貸款也可以申請前置協商嗎?
  • 可以,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 自用住宅為債務人所有,供自身及家屬居住用途。
    2. 曾以自用住宅設定抵押向金融機構借貸,並約定分期償還。
    3. 申請前置協商時,自用住宅借款逾期不可超過2期。
    4. 須依原借款契約條件繼續分期償還。
    5. 逾期未繳付所積欠之本金、利息、違約金等,須於剩餘年限按期平均攤還。
    6. 逾期未繳付之本金,按原借款契約約定之利率計息。
  • Q如果申請協商,銀行會停止催收嗎?
  • 會。最大債權銀行會在收到債務協商申請後,於3個營業日內停止催收(僅限無擔保債權)。
  • Q申請前置協商後,多久才會知道結果?
  • 從你提出協商請求的第二天開始算起,債權銀行應於25~30日內開始協商,並於開始協商的第二天開始算起,45~90日內完成協商作業。
  • Q我已經提出協商請求,但銀行都不跟我協商該怎麼辦?
  • 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銀行有義務受理前置協商的申請,若協商開始已超過90天,你與銀行仍無法就債務清償方案取得共識的話,即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 Q我已參加「95 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還可以再申請前置協商嗎?
  • 不可以。若有還款困難,建議你可以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或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若已毀諾,請盡速與往來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或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
  • Q聲請更生或清算,會對我的生活有影響嗎?
  • 會。聲請更生或清算後,法院可能會針對債務人有以下限制:
    1. 依法不得充任121項職務,或應撤銷執照。
    2. 非經法院許可,債務人不得離開其住居,並受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
    3. 更生或清算裁定後,該案件將公諸大眾,可能會對債務人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4. 更生裁定後,法院得限制債務人生活之程度,禁止奢華行為或進行無關日常生活必要之消費。
    5. 清算裁定後,配偶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餘額之半數亦須列入清算財產,分配給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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