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制執行怎麼辦?一篇搞懂收到法院強制執行通知的自救方法

收到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代表你名下的財產正面臨被強制抵債的風險,本文將帶你搞懂什麼是強制執行,與解除強制執行的方法,助你脫離財產被強制執行的困境。

收到從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只能被動等待自己的財產被強制用來抵債嗎? 如果不想讓自己的財產面臨被查封、拍賣的命運,可以怎麼做?本文將依序為你介紹欠債不還,可能會面臨的強制執行手段,與解除強制執行的方法,協助你暫緩公權力介入私人債務,將強制執行對名下財產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

一、強制執行是什麼?誰都可以執行我的財產嗎?

如果說支付命令是一封討債預告,強制執行就是實現預告內容,合法用公權力討債的手段;討債的方法很簡單,有錢就還錢,沒錢就拍賣財產用來抵債,直到債權人要求的債權得到滿足才會停止。由於強制執行的效果威力強大,為了避免濫用,債權人必須先取得「執行名義」作為強制執行的合理理由,才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開始強制執行程序。

舉例來說,小明跟小華借了一筆錢,超過約定時間兩個月都沒有還,小華可以選擇先向法院聲請發出支付命令,提醒小明還錢;若小明依舊冷處理,收到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的小華,就可以以此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小明的財產,用以清償債務。

可以發動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

除了前段提到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外,還有哪些書狀會被作為執行名義,用來發動強制執行呢?以下為你整理常見的6種執行明義:

  • 案件勝訴判決書、確定證明書。
  • 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的裁定書。
  • 起訴後成立的和解書、經法院核定的調解書。
  • 特定公證書(如:買賣土地的公證契約)。
  • 經法院認可,拍賣抵押物或質物的裁定書。
  • 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確定證明。

二、強制執行手段有哪些?哪些財產會被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的例子在生活中其實不算少見,新聞常出現的查封、拍賣行為,就是動用公權力追債的具體手法;除此之外,還有哪些手段可以強迫債務人清償債務呢?如果收到強制執行通知,名下所有財產都會被用來抵債嗎?這個段落將為你講解強制執行的手段、影響與作用的財產範圍,讓你對強制執行有更深入的認識。

1.強制執行的手段與影響

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可以依照債務人的財產種類,選擇相對應的強制執行手段,滿足未實現的債權;這些手段對財產帶來的影響非常巨大,若不想讓辛苦購置的財產,成為賤價抵債的工具,最好還是不要有積欠債務的行為。

強制執行的常見手段有查封扣押、拍賣、強制扣薪三種。查封扣押會讓債務人的財產被凍結,拍賣會讓債務人的財產被賤價出售抵債,強制扣薪則會讓每月薪水的1/3被強制用來還債。

以下介紹幾個常見的強制執行手段與影響:

  • 查封、扣押:可以理解為凍結財產(如查封房產,扣押銀行存款),目的是為了防止債務人脫產;此舉會讓債務人的財產運用受到嚴重限制。
  • 拍賣:經過鑑價後,透過拍賣將財產轉換為金錢,用以清償債務;由於法拍的底價通常會比市價來得低,此手段會讓債務人的財產價值打折。
  • 強制扣薪:扣押債務人每月薪水的三分之一,依序用於支付強制執行的費用、欠款利息與債務本金;除薪水外,年終及考績獎金也會受到影響。
小知識:強制執行的其他功能
除了欠債還錢外,強制執行也能實現「金錢以外的請求」,如要求別人交付物品,或完成約定要做的事情。以下舉個生活化的例子:
房東對租約結束仍霸佔房屋的租客提出訴訟,取得勝訴判決後,租客仍不願搬離;此時房東便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制讓租客歸還鑰匙,搬出租屋處。

2.會被強制執行的財產

為了確保債務人不至於因為財產被用於抵債,難以維持生計,法律明文規定勞工退休金、社會津貼補助和生命安全相關的保險,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目標。儘管如此,強制執行的財產適用範圍依然很廣,包含金錢(存款、薪資)、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和動產與不動產,任選其一都會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帶來劇烈衝擊……

小知識:沒有財產就不會被強制執行嗎?
沒有財產會暫時無法強制執行,但欠的錢還是要還!這是因為當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執行,或是執行後仍無法將債務清償時,法院會依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未來只要債務人新增財產,債權人就可以拿著債權憑證,再次發動強制執行,完成債務追討。

三、被強制執行該怎麼辦?解除強制執行的2個方法

仔細看完前段介紹,你應該充分認知到,若不想讓財產運用受到限制、蒙受損失,有能力清償債務,就絕對不要讓它進入強制執行階段;然而人非聖賢,如果真的因為疏於注意,收到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只能束手無策剉咧等嗎?想扭轉財產被強制執行的命運,不妨參考以下兩個解除強制執行的方法。

解除強制執行的方法有:向法院聲明異議,與積極處理債務。前者適用於強制執行不合理時,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要求撤銷或更正原本的執行程序;後者適用於真的有負債未處理的情境,可以透過債務協商、更生程序、清算程序,滿足債權人的債權,自根本消除強制執行對財產的影響。

1.向法院聲明異議

當你覺得強制執行命令不合理時,你可以針對有爭議的部分提出爭執,如果法院認為你的異議有理由,就會撤銷或更正原本的強制執行程序。不過這個方法僅適用於「有問題」的強制執行,並不適用「真的有拖欠債務,被合法要求還債」的情況。

  • 對「執行程序」聲明異議:例如查封時沒有被通知到場,房產被拍賣時沒有收到通知,都屬於「執行程序不合法」,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爭執。
  • 對「執行名義」提出異議:當債權根本不存在(如:借據是偽造的),或債務已經清償,都會讓強制執行失去合理理由,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

2.積極處理債務

如果真的有債務纏身,聲明異議只能達成暫緩強制執行的效果,最終仍逃脫不了還債的命運;與其整天擔心財產被拍賣抵債,不如選擇正視問題,透過以下幾個債務清理方法展現還債誠意,自根本消除強制執行對財產的影響。

  • 債務協商
    若欠債的對象是銀行,可以先向欠款最多的銀行提出協商請求,共同擬定可負擔的還款方案;一旦協商成功,你將可以用更低的利率、更長的年期清償債務,同時銀行也會暫緩對你的財產強制執行。
  • 更生程序
    如果不幸協商失敗,可以改向法院聲請更生,一旦更生程序開始,強制執行就會停止;接著你必須提出一份經法院認可的「還款計畫」,依照計畫進行還款,如期履行完畢,剩餘的債務就可全數免除。
  • 清算程序
    若你與銀行的協商不成立,清償債務又有困難,可以選擇向法院聲請清算;進入清算程序後,強制執行也會停止,接著你的財產會被全數變現,用於清償債務,清算後若法院裁定免責,剩下債務將一筆勾銷。

然而需要注意,債務協商、更生與清算雖然都有暫停強制執行的效果,但也同時會產生信用不良註記,在揭露的註記消除前,想與銀行往來都會受到影響。這邊建議你,若不想因為負債陷入維持信用與清償債務的兩難,最好還是時刻注意負債狀況,不要讓債務拖到強制執行階段。

四、如何聲請強制執行?3步驟利用公權力討債

了解強制執行對債務人的影響後,讓我們換個角度,假設今天你是借錢出去的債權人,遇到欠錢不還的情況時,該怎麼利用強制執行,合法追討債務呢?聲請強制執行的流程並不複雜,簡單完成以下3個步驟,就能讓強制執行化身你回收欠款的得力助手。

  • 取得執行名義:取得能作為強制執行行動依據的「執行名義」,如:勝訴判決書、和解書、支付命令確定證明,並妥善保存好文件正本。
  • 調查名下財產:攜帶執行名義作為證明,前往國稅局或地方稅捐機關,查詢債務人名下有哪些財產,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
  • 聲請強制執行:將財產項目載明於聲請狀,向管轄的法院(財產所在地、債務人居住地法院)遞交聲請狀,法院開始強制執行程序。

五、其他關於強制執行的常見Q&A

  • Q強制執行可以查詢嗎?
  • 目前網路上並沒有強制執行的查詢系統,若想知道自己是否有強制執行案件纏身,僅能攜帶證件親自前往法院查詢。
  • Q強制執行會影響信用嗎?
  • 以銀行的角度來看,強制執行紀錄會對信用造成影響。儘管強制執行不屬於聯徵信用報告上需要揭露的信用瑕疵行為,被聲請強制執行仍會在銀行內部留下的紀錄,降低銀行與你往來的意願,在申辦貸款與其他金融業務時多少會受到影響。
  • Q收到支付命令到強制執行要多久?
  • 考量支付命令有20天的異議期間,再加上法院及債權人所需的作業時間,從收到支付命令到強制執行約需45~60天。若不希望因支付命令確定,被聲請強制執行導致財產損失,記得在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中斷支付命令效力,才能避免債務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其實是做好嚴謹的財務規劃,準時還款,不拖欠任何債務,就是避免財產被強制執行最好的方法;若因一時疏忽,收到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也不要緊張,依照本文提供的幾個建議,正視已經存在的債務問題,也能達到及時止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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