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炒房亂象,近年政府打房動作頻頻!除央行隨聯準會多次升息,並搭配各項打房政策成功降溫房市外,行政院自2022年4月拍板通過、延宕8個月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終於在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祭出五大重拳強力打擊過熱房市。本文將為你介紹何謂《平均地權條例》?本次修正案,修訂重點有哪些?又會對現行房市產生什麼樣的影響?真的能夠落實居住正義嗎?
一、什麼是《平均地權條例》?
現行的《平均地權條例》包含規定地價、照價徵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和土地使用等5大項目,前4項為平均地權的4大綱領,剛好能夠達成一個均衡的土地交易循環。
1.規定地價
當土地未經定價時,政府可以調查、參考分區內近一年土地買賣或收益價格,為其制定公平交易價格。定價每2年執行一次,以確保價格合理性。
2.照價徵稅
地價既經規定,就代表土地已具有一定價值,並隱含潛在收益能力。因此,土地持有人應按照土地規定地價,如實申報、繳納「地價稅」。
3.照價收買
照價收買旨在維護土地自由,並均衡地價水準。政府可基於「公益用途」、「修正低報現值」及「均衡私人土地持有數量」等目的,照價收買土地。
4.漲價歸公
規定地價後,土地價值可能因自然因素而上漲,當中產生的價值差,不應由土地持有人獨有。政府會據此徵收「土地增值稅」,將利益收歸公眾享有。
由此可見,《平均地權條例》的存在,就是為了避免在自由經濟制度的運作下,土地過度集中於少數人手中。為穩定市場,政府將有限度地介入、控管土地交易行為,以達成供需價格的平衡,以及公眾的利益。
二、《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5大重點
房屋和土地一樣,同屬不可替代的剛性需求,供需與價格應當也要受到合理的管控,以達成人民居住的適足基本權利。然而近年來,住宅普遍存在商品化、私有化及金融化的問題,有心人士炒房,讓「買房」成為一般民眾遙不可及的願望。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的目的,就在阻斷特定人士以浮報實價登錄價格、哄抬價格轉售契約牟利,或其他投機方式惡意炒作房市。本次修法的五大重點,包括「限制換約轉售」、「明訂炒房相關罰則」、「管制私法人購宅」、「建立檢舉獎金制度」,以及「納管解約申報登錄」等事項,期能遏止不當炒作,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
1.(增)限制預售屋及新成屋的換約、讓與及轉售
早在2020年12月,立法院就已三讀通過禁止市場交易預售屋紅單。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更進一步禁止契約轉讓行為,建商也不能同意或協助契約的炒作、轉讓,違者將按棟處罰50~300萬元。
不過,按照平均地權條例子法規定,符合下列三類型者,可讓與或轉售預售屋/新成屋契約:
- 讓與/轉售對象為買受人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
- 簽約後買受人死亡,其繼承人依法繼承換約。
- 私法人合併依法承受,或解散清算後的財產歸屬之換約等。
除此之外,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也針對以下情形,開放預售屋轉售,但須經過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且限定每兩年只能換約一戶。包含:
- 買受人簽約後,非自願失業超過6個月內未就業。
- 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 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
- 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
-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
-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 6 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
2.(增)明訂房市炒作定義,並制定相關罰則
未來不論是以線上或線下方式,散布不動產交易相關不實資訊,或是透過違規不實交易,以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牟利,都會被視為惡意操縱行為。行為人將遭每筆交易100~5,000萬元的重罰,限期未改正更能連續處罰。
而不動產炒作行為的定義:
- 透過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銷售價格、銷售量,或將不合理開價誤導為成交價等相關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
- 利用人頭(如親屬、員工或僱工)排隊、付定金或簽訂虛假預約單、買賣契約等通謀虛偽手段,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之表象,哄騙消費者搶購,引發民眾可能買不到房屋之恐慌。
- 以網路、社群或於特定場所,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潛銷(如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進行銷售)、未經授權擅自銷售、仲介、提供換約 轉售平台(通路)、 協助換約轉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藉機哄抬售價,使自住需求之民眾,須負擔更高之房價。
- 從事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之操縱行為。
3.(增)管制私法人購入自用住宅行為
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除了限制用途外,私法人必須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使用計畫並取得許可。此外,移轉登記完畢後的5年內,除因強制執行、徵收或因其他法律因素外,都不能移轉、讓與房屋所有權,也不得進行預告登記。
私法人購屋用途的許可項目包含:
- 宿舍使用,不可超過員工人數。
- 具規模的出租經營使用,持有同一使用執照內5戶以上。
- 衛生福利機構場所使用,例如長照機構等。
- 合作社買受住宅,供社員共同使用。
- 合建、實施或參與都更危老。
- 其他經內政部公告的用途。
比較特別的是,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可納入納入「免經許可」項目:
- 公國營事業或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 AMC/台灣金聯
- 經紀業買受瑕疵物件
- 法院拍賣
- 文化資產
- 優先購買權
- 都市更新
- 危老重建
- 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合建契約,而買受土地所有權人的住宅。
什麼是私法人?
私法人又可分成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 社團法人:公司、商會⋯⋯等等。
- 財團法人:基金會、私立學校⋯⋯等等。
4.(增)針對違規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民眾如果發現不動產買賣過程中,或是申報實價登錄時有違規行為(例如買價登錄逾期、申報不實、紅單轉售、換約、AB約等),都可以檢具證明向縣市政府檢舉。若經查證屬實,民眾將可取得罰鍰中的30%金額,作為檢舉獎金(每案獎金不超過1,000萬)。
此外,為了防止浮濫檢舉,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也明訂,檢舉獎金制度為實名制,且檢舉人須提供具體事證,如有偽造情形,則依法移送檢調。
5.(修)納管預售屋及新成屋買賣契約之解除行為
原本的《平均地權條例》只有針對預售屋買賣契約的「簽訂」進行管控,本次修訂草案亦將「解除」行為納入,規定若有解約情形,建商就要在30天內申報登錄,否則將按棟處罰3~15萬元。
想瞭解完整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內容及新舊法條對照表,可以點選以下連結閱讀: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對照表。
三、《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真能實現居住正義嗎?
自2020年起,政府就打炒房動作頻頻,總計亮出7道金牌試圖降溫過熱房市。然而直到2022年央行隨聯準會連續升息,才讓房屋交易移轉數量減少近半,直到年底,房價才出現微幅的下跌趨勢。如今再祭《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真的能夠平抑房價、落實居住正義嗎?
先來看看打炒房的7道金牌,內容究竟有哪些?
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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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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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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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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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 訂定「房貸利率三級制」,依據申貸筆數執行利率差別化訂價 |
20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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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 | 調整法人購宅、自然人3戶以上、購地、餘屋貸款、工業區閒置土地等五種抵押貸款的風險權數 |
2022.03~2022.09 | 央行3度宣布升息,共計調升2碼(0.5%) |
其實不難發現,政府打炒房的重點,大多著眼於「抑制短期房價炒作」,增加房屋及土地的持有、轉售成本,讓投機客難再透過短期的加價交易獲利。綜觀而言,《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仍可視作政府打短線炒房的餘波,減少房市壟斷、不動產被當作融資槓桿的情形,以期恢復應有的房價水準。
但以實現居住正義的層面而言,《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仍擔負著「健全房市市場」的長期性任務──本修正案或許並非全為實質性用途,帶來的更多是指標性的平權象徵。本修正案不僅對「惡意炒房行為」做出了明確的定義,制定相應罰則,更建立了吹哨人制度,無疑是刻下了居住正義的全新里程碑。
四、平均地權條例Q&A
- Q平均地權條例實施日期?
- 《平均地權條例》母法已於2023年2月10日正式生效,但相關子法與施行細則仍在研擬中,預定會在4月底~5月中公開,待相關條文擬定完成後,才會由行政院核定實施日期。
- Q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改了什麼?
- 目前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尚未出爐,預計將在4~5月上路,調整內容可能包含:預售屋禁止換約、限制私法人購屋的特殊情形。
- Q平均地權條例溯及既往的時間點?
- 這次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嚴格禁止預售屋轉售及轉讓,大多數民眾最關心的就是溯及既往的時間點,不過目前政府傾向新法「不溯及既往」。
- Q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的影響?
- 平均地權條例針對預售屋炒作行為、紅單轉讓及買賣契約解約,都有嚴格的法規限制及罰則,目的就是為了穩定預售屋價格,讓購屋族買得起房。但是,近來也傳出有許多中大型建商,打算退出預售屋市場,未來首購族買房,可能更難買到自備款壓力相對較低的預售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