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卡債繳不出來,被沉重的卡循利率壓得喘不過氣,有清理債務,緩解壓力的方法嗎?本文要介紹的債務協商,是負債過高、還款壓力超負荷的族群,可以選擇的債務處理方式。如果你正受以上債務問題所困擾,建議跟著本文了解銀行債務協商的優缺點、後果,與債務協商的申請流程,或許有機會協助你脫離現階段的財務困境。
一、債務協商是什麼?有哪些優缺點?
債務協商簡單來說,是一種透過與銀行協調,讓債務人的還款方案從「還不起」變「還得起」的債務處理方式。申請銀行債務協商後,通常可以讓負債的還款利率降低、期限延長,在減輕月付壓力的同時,還能將多筆負債統合成一筆,簡化還款流程。
但也需要注意,債務協商雖然與債務整合同樣有「整合負債」的功能,但與銀行的債務協商紀錄,屬於會登上聯徵報告的信用瑕疵;建議你在開始有「被債務追著跑」的感覺時,優先選擇不會對信用產生影響的債務整合,若整合遇到困難,再找上銀行做債務協商,才不會因協商紀錄影響到貸款申請與信用卡的使用。
債務協商優缺點整理
有基本概念後,接著我們將為你盤點債務協商的優缺點,讓你快速認識債務協商這個理債方法的優劣勢為何。
(1)債務協商的優點
- 減輕還款壓力:債務協商成立後,有機會降低還款利率,延長還款年期,減少月付金,讓你可以在能力範圍內慢慢清償債務。
- 債務一筆統合:債務協商能把多筆銀行債務整合成一筆,後續每個月只須記得一個繳款日,讓整個還款流程更加簡化且便利。
(2)債務協商的缺點
- 影響信用狀況:進入債務協商程序後,聯徵報告上會出現不良信用註記,對你的個人信用產生影響;即使後續將債務清償,註記仍會揭露一段時間。
- 與銀行往來受限:在債務協商還款期間,你將無法申辦與使用信用卡,同時也不能申請任何貸款,在財務運用受到限制的情況下,生活將面臨諸多不便。
二、債務協商機制有哪些?3種銀行債務協商方案
債務協商其實是個大概念,有些人會把債務協商流程會遇到的各種債務處理方法,如前置調解、更生、清算程序,都歸類為廣義的「債務協商」;本段落則單純針對「向銀行提出」的債務協商機制做講解,想認識銀行所提供的3種債務協商方案有什麼差異,是否適合自己申請,快接著看!
1.前置協商
前置協商機制就是多數人認知當中的「債務協商」,透過向最大債權銀行(欠款最多的銀行)提出申請,銀行會依照你的還款能力擬定可負擔的還款方案,同時統合你名下所有的銀行債務;前置協商成立後,你能享有降低月付金、繳款流程簡化等好處,也無須再面對銀行的催繳債務,但同時也會在聯徵報告上留下信用瑕疵註記,不良註記揭露的期間內,你將很難與銀行往來。
2.個別協商
個別協商是由債務人主動向各家銀行提出,溝通還款條件後,再分別還款的債務處理方式。與前置協商不同,個別協商沒有最大債權銀行居中協調、統合不同銀行債務,後續繳款會比較麻煩,與銀行逐一協商也會耗費更多時間成本;然而,個別協商幾乎沒有申請資格的限制,只要是銀行債務都有機會協商處理,若你不符合前置協商的條件,或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不順利,個別協商就是你可以考慮的替代方案。
3.二次協商
二次協商是特定情況下,才能選擇的債務協商機制,功用是「重新協商原有的還款條件,取得更適合的債務清償方案」,依照應用時機可以分為以下2種類別:
(1)變更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
變更協商又被稱作「履約協商」;當你已經申請過前置協商,按時繳款一段時間後,仍出現還款困難的狀況時,在協商毀諾之前,可以盡快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變更協商,要求變更還款條件,重新協商一個符合你還款能力的債務清償方案。提出變更協商申請前須注意,原先成立的前置協商要正常履約滿1年以上,才符合變更協商的申辦條件;且協商的範圍僅包含原協議中的債務,無法將新增的債務納入做二次協商。
(2)毀諾協商(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
毀諾協商機制則適用於協商成立後,未依約按時還款的情境,每人僅限申請1次。由於未如期還款的毀諾行為,會讓你失去原本的優惠還款條件,還可能被要求支付違約金;若不想讓已經減輕的負債壓力再次襲來,於不幸毀諾時,建議盡快找上最大債權銀行進行毀諾協商,再次協調出更適合自己的還款方案。
毀諾協商雖有及時「止損」的效果,但依舊無法完全消除毀諾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舉例來說,毀諾協商方案的還款條件通常會不如首次協商般優惠;且原本被前置協商統合的債權,也會回歸各家銀行,讓你無法再享受繳款方便的好處。總結來說,未依約定還款雖然有毀諾協商機制可以補救,但如果有能力按時繳款,就盡量不要走到毀諾協商這步,才不會徒增自己的困擾。
債務協商方案 | 功能 | 注意事項 | 申請對象 | 適合對象 |
---|---|---|---|---|
前置協商 | 減輕還款壓力 統合多筆債務 |
須沒有前置協商紀錄或申請後未成立 | 最大債權銀行 | 積欠銀行債務繳款困難 |
個別協商 | 減輕還款壓力 | 須分別向各家銀行繳款 | 各家債權銀行 | 繳款困難但不符合前置協商條件 |
變更協商 | 重新協商還款條件 | 原協商須履約滿1年以上 | 最大債權銀行 | 協商成立後尚未毀諾但繳款困難 |
毀諾協商 | 重新協商還款條件 | 每人僅限1次,條件通常不如首次協商優惠 | 最大債權銀行 | 協商成立後已毀諾但有還款意願 |
三、債務協商後會有什麼後果?信用多久會恢復?
債務協商雖有著減輕還款壓力、簡化還款流程等優點,卻也同時存在「影響個人信用」的硬傷;許多人在申請債務協商前,多會因信用考量再三猶豫,深怕債務協商註記讓自己被銀行「封殺」……以下內容為你整理了2種債務協商情境,聯徵紀錄的揭露時長,解答你所好奇的債務協商後果,與協商對個人信用的影響程度。
1.前置協商聯徵揭露時長
- 前置協商不成立:結案日起加6個月。
- 前置協商成立: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加1年。
- 毀諾未清償:自毀諾日起加3年。
- 毀諾後清償:全部債務清償日起加1年,但不超過毀諾日起加3年。
2.個別協商聯徵揭露時長
- 個別協商成立者:自協商成立日起,至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止。
- 個別協商毀諾/終止者:自毀諾/終止日起加3年,不超過個別協商協議書約定之清償日。
- 個別協商毀諾後逕行全部清償該筆債務者:自該筆債務清償日加1年,不超過毀諾日起加3年。
四、銀行債務協商怎麼申請?債務協商條件、流程整理
考量到多數有債務協商需求的人,在前置協商階段就能順利將債務處理完畢,這個段落將著重為你介紹銀行前置協商的申請條件、步驟,讓你的銀行債務協商流程跑起來順利不卡關!
1.債務協商的申請條件
申請銀行前置協商必須滿足的條件有:
- 積欠銀行債務,且按期還款困難。
- 沒有申請過前置協商,或申請過但沒有成立。
- 沒有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參與但協商未成立。
- 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有從事,但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
- 資產不能大於負債。
2.債務協商申請流程
在債務協商流程正式開始前,可以先備妥所需的申請文件,再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前置協商申請;後續經歷審查、協商會議,若債務協商成立,次月10日起就可以開始依照協商約定的方案還款,逐步清償所積欠的銀行債務。
(1)債務協商申請文件
- 前置協商申請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 債權人清冊正本(向聯徵中心申請)。
-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勞保局申請)。
- 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向國稅局申請)。
- 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向國稅局申請)。
- 銀行債務被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證明文件(若有再向原金融機構申請)。
(2)前置協商申請流程
- Step1:備妥上述債務協商所需資料。
- Step2:向最大債權銀行(總/分行均可)提出協商申請。
- Step3:等待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條件審查。
- Step4:參與債務協商會議,與債權銀行商討還款方案。
- Step5:達成清償方案共識,債務協商成立。
- Step6:自次月10日開始,依協商約定方案按時還款。
五、銀行前置協商成立後,我要如何清償債務?
前置協商的利率是依個人條件而定,不過為了加速銀行的審核效率,銀行公會根據償還年限訂出了利率區間,列於下方供作參考:
還款期限 | 適用利率 |
---|---|
1~5年 | 5% |
5~8年 | 3~5% |
8~10年 | 3% |
10~15年 | 免收利息 |
1.還款年限
申請前置協商後,銀行會依據債務人的還款能力訂出還款期限,期數最長可到15年(180期)。若計算出來的還款期數超過15年,符合條件者也可辦理兩階段清償方案,先依約償還72期(6年)後,再與債權銀行協商第二階段的還款方案。
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月收入-每月必要生活支出
還款期數=無擔保總債務金額÷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
2.還款利率
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銀行公會)的《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作業準則》,清償方案的利率以不高於原債權平均利率為原則。也就是說,透過債務協商可以減輕你的利息支出,貸款利率最低可以到0%,等於只須償還本金。
3.還款試算
假設小明總共有50萬元的信用卡費未繳清,循環信用年利率為15%,每個月的還款1萬元,那麼小明至少要繳79期才能還清卡債(前提是不再刷卡消費),利息總支出高達289,553元。下表是他的欠款明細:
貸款期數 | 累計利息支出 | 借款餘額 |
---|---|---|
1期~12期 | 71,774 | 451,774 |
13期~24期 | 135,794 | 395,794 |
25期~36期 | 190,815 | 330,815 |
37期~48期 | 235,389 | 255,389 |
49期~60期 | 267,841 | 167,841 |
61期~79期 | 289,553 | 0 |
如果小明申請債務協商,協商利率為5%、還款期限6年(72期),那麼小明每個月只需要還8,052元、利息總支出為79,782元,明細如下:
貸款期數 | 累計利息支出 | 借款餘額 |
---|---|---|
1期~12期 | 23,334 | 426,710 |
13期~24期 | 42,921 | 349,673 |
25期~36期 | 58,563 | 268,691 |
37期~48期 | 70,065 | 183,569 |
49期~60期 | 77,212 | 94,092 |
61期~72期 | 79,782 | 0 |
六、債務協商失敗該怎麼辦?法院的3個債務處理方法
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不成立時,還有法院管道的前置調解、更生程序、清算程序三條路可以走,認識並活用這3個廣義的債務協商方法,你也有機會擺脫沉重的負債壓力。
1.前置調解
前置調解與前置協商非常類似,同樣有整合銀行債務,降低還款壓力的功能,但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聲請的前置調解流程中,會有調解委員擔任中立第三方,能讓債務協商過程更加公平;且聲請前置調解時,法院會一併通知銀行以外的債權人到場,讓你可以一併處理所積欠的民間債務。是非常適合前置協商失敗、擁有多管道債務者的債務處理方法。
2.更生程序
由於更生對於債務人與債權人來說,都屬於比較極端的債務處理方法,你必須先取得前置協商、前置調解的「不成立證明」,才能向法院聲請展開債務更生。更生程序開始後,債務人必須提出一份合理的「債務清償計畫」;法院會請債權人表示意見,若未獲得超過半數債權人同意,法院會自行透過資料來認定債務人的還款能力,並決定每期還款金額。債務人只要依照法院核定的清償計畫,持續還款達6年,剩餘的債務就可全數免除。
聲請債務更生時須注意:
- 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不得超過1,200萬元。
- 債務人須提出為期6年,且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債務清償計畫。
- 如遇債務人名下持有自用住宅,還款年限可延展至8年。
- 更生履行完畢後,聯徵註記將揭露4年。
3.清算程序
向法院聲請清算前,同樣須先取得協商不成立的證明;開始清算程序後,法院會將債務人名下財產全數變現,並按比例分配給所有債權人,再根據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和生活需求,判定是否免除剩餘的債務;如果獲得免責裁定,債務人剩餘的債務就可以一筆勾銷。
清算程序的處理債務方法看似好處多多,十分有利無力還債的債務人,實際上卻會對債務人的信用與生活產生不小的影響;除了聯徵報告會留下一筆揭露10年的清算註記,在資產清算期間,債務人不僅無法出國、搭乘特定交通工具(高鐵、計程車),投資、進出高消費場所等行為也都會受到「禁奢條款」限制。
綜合三者來看,前置調解屬於較溫和、可考慮的理債手段,更生和清算程序則算是處理債務的「下策」,真的別無他法再考慮使用,不然更生、清算長達數年的信用瑕疵揭露期,會讓你好一段時間都無法與銀行往來,嚴重影響你的財務規劃。
七、其他關於債務協商的常見Q&A
- Q債務協商多久恢復信用?
- 視你的債務協商種類與結果而定。舉最常見的銀行前置協商為例,「前置協商不成立」的聯徵註記會自結案日起揭露6個月;「前置協商成立」揭露時長為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加1年;「前置協商毀諾未清償」的註記會自毀諾日起揭露3年;若你是「前置協商毀諾後清償」則會自債務清償日起揭露1年,但不超過毀諾日起加3年。
- Q債務協商失敗怎麼辦?
- 申請銀行前置協商不成立,還有再次協商(須等半年後)、法院的前置調解、更生或清算等手段可以處理債務。不過需要注意,債務更生與清算對於個人信用影響非常大,且一旦進到更生、清算程序,你的生活消費、求職種類都會受到限制,屬於非常時期再考慮的「非常方法」。
- Q哪些債務可以申請債務協商?
- 只要是銀行(金融機構)債務,不論是信貸、車貸或房貸都可以申請債務協商;民間債務則不在債務協商的範圍內,但可以透過法院的更生、清算程序處理。
- Q債務協商流程要多久?
- 從你提出債務協商請求的第二天開始算起,債權銀行應於25~30日內開始協商;並於開始協商的第二天開始算起,在45~90日內完成協商作業。
- Q申請債務協商後,銀行會停止催收嗎?
- 會。最大債權銀行會在收到債務協商申請後,於3個營業日內停止催收(僅限無擔保債權)。
- Q聲請更生或清算,會對我的生活產生影響嗎?
- 會。聲請更生或清算後,法院可能會針對債務人有以下限制:
- 依法不得充任121項職務,或應撤銷執照。
- 非經法院許可,債務人不得離開其住居,並受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
- 更生或清算裁定後,該案件將公諸大眾,可能會對債務人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 更生裁定後,法院得限制債務人生活之程度,禁止奢華行為與非必要之消費。
- 清算裁定後,配偶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餘額之半數亦須列入清算財產,分配給債權人。
債務協商雖有著「影響個人信用」的後果,但同時它也是一種積極處理債務的方法,要知道信用受損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信用受損後仍消極理債,放任負債狀況持續惡化;若不想終生受負債纏身所苦,盡早透過債務協商統合債務,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清償欠款,才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