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登記的房子可以貸款嗎?有沒有辦法解套?

有限制登記的房子可以貸款嗎?有沒有辦法解套?

想辦貸款才發現自己的房子被做了預告登記,貸款繳不出來,銀行向法院申請查封房子,還有假扣押、假處分,這麼多名詞,到底是什麼意思?被限制登記的房子還能貸款嗎?想解套就一定要看這一篇。

一、限制登記是什麼意思?

限制登記是一個統稱,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破產登記,意思就是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所為之登記。

簡單講,一旦房子或財產遭到限制登記,在塗銷限制登記之前,你的財產將不能自由運用,必須取得當初申請限制登記的「請求權人」同意才可以,例如不能擅自將房屋土地轉賣、過戶他人。

什麼是登記名義人?

登記名義人就是土地及建物登記的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者。

二、限制登記有哪幾種?

限制登記的種類有哪些?
每一種限制登記都有些微差異,當你的貸款繳不出來,一段時間後,債權人就能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凍結你名下的資產,限制你任意變動,以防止脫產來逃避還款,下文將為大家介紹限制登記各有什麼限制。

土地登記規則136條

  • 第1項
    土地法第七十八條第八款所稱限制登記,謂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所為之登記。
    第2項:前項限制登記,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及其他依法律所為禁止處分之登記。
  • 第2項
    前項限制登記,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及其他依法律所為禁止處分之登記。

1.預告登記是什麼?

會做預告登記通常是為了保住房屋權利。如果有人對你的房子做了預告登記,不管想要貸款、出售、轉移所有權等等,都必須告知登記人,如果預告登記人不同意,就不能動房子,但有一種狀況,預告登記會失效,如果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房子一樣會被查封拍賣。

土地法79-1條

  • 第1項
    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
    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 第2項
    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 第3項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2.假扣押登記是什麼?

如果債務人持續欠錢不還,大概1~2個月後,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暫時扣住債務人的金錢,防止債務人脫產。

除了現金,可以馬上變賣、換成金錢的財物也算在內(例如鑽石、珠寶、股票),這樣債務人就不能隨意使用名下財產,除非還清債務或債權人自行向法院申請撤銷假扣押。

民事訴訟法522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3.假處分登記是什麼?

如果債務人連續1~2個月未能償還債務,為了防止房屋、土地被賣掉或變更權利,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暫時扣住債務人名下的不動產

除非還清債務,或債權人自行向法院申請撤銷假處分,如果債務人認為被假處分的財產超過欠款的價值,可向法院提出抗告。

民事訴訟法532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處分。

4.禁止處分登記是什麼?

如有欠稅逾期未繳納,依據稅法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會將民眾相當於欠稅金額的不動產,通知地政機關為不得轉移或設定他項權利之「禁止處分」保全登記,並會發函告知欠稅人財產已被禁止處分。

禁止處分種類包含:查封登記、假扣押登記、假處分登記、破產登記。被禁止處分之土地或房屋,是無法買賣、設定,甚至向銀行貸款時,大部分銀行亦不接受被禁止處分土地、房屋之抵押貸款

稅捐稽徵法24條第1項第1款

稅捐稽徵機關得依下列規定實施稅捐保全措施。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不適用之:
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其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之登記。

5.查封登記是什麼?

查封和假扣押、假處分其實是一樣的意思,一定要分出差異的話,假扣押和假處分只是「暫時」不能動自己的財產,查封就是「確認」不能動用,必須等法院判決結果出來,才能知道接下來是會走到法拍,還是可以申請撤銷查封。

6.破產登記是什麼?

因為名下已完全沒有財產,無法清償債務的債務人,經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法院審判確認後,就會由法院囑託登記機關做破產登記。也就是法院認證還不了錢,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孫道存。

7.信託登記是什麼?

委託人將財產委託給第三方(如信託業者:銀行、信用合作社、證券商或專業人士),受委託者得依合約內容執行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等事宜,協助委託人達成財產管理目的,直到契約期滿或信託目的完成為止。已被信託的財產是不能隨意處置的

三、如何辦理限制登記?

除了預告登記僅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外,其餘限制登記項目都要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屬「強制性限制登記」。

  1. 由債權人向法院提出聲請,並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債權存在(借據、本票等)。
  2. 法院確認債權存在。
  3. 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當事人須在「20天」之內回覆是否有異議。
  4. 若當事人無提出異議,債權人便取得執行名義,可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名下財產。

法院強制執行的流程

四、我要如何解除限制登記?

如果對法院的判決有異議,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20天)提出抗辯,千萬不要以為因地址有誤或故意不收信、沒收到法院文件就沒事,無異議等於默認,法院的行政程序一啟動,想要解除限制登記就更難了。

想解除限制登記,有兩個方式:

  • 和債權人討論還款方式,由債權人撤回申請:債權人最終的目的也只是想回收帳款,如果能誠意和債權人討論還款方式,可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撤回限制登記。
  • 提出相關證據,由法院判定限制登記不合理,撤銷判決:比方說扣押的財產遠超過債務金額,若能說明暫時無法還款的理由,經法院認定成立,可由法院判決撤銷限制登記。

五、辦理或取消限制登記需要費用嗎?

到地政辦理預告登記的類型是不用收費的,透過代書就需額外支付代書費,如果是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申請人須先支付費用,後續再從強制執行的財產中收回:

  1. 債權不滿5000元,免費
  2. 債權超過5000元,聲請人繳交貸款金額千分之8費用(如欠100萬,繳交8000元)
  3. 非財產案件:3000元
  4. 已知債務人無財產,僅聲請債權憑證:1000元

六、有被限制登記的房子,還能貸款嗎?

對銀行來說,產權不清的房子是無法申請貸款的,而對融資公司來說,只要能說明「預告登記」的正當性,仍有機會申請貸款,民間貸款則要視金主的喜好而定,若金主認為有利可圖,才會設法為你解套。

如果限制登記已經塗銷,貸款會比較順利嗎?不會的,雖說解除限制登記的房子就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銀行有一條內規:一年內若有限制登記、查封、假扣押的紀錄,是不能承作的,除非借款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佐證,此限制登記是合理且可以被接受的,但核貸與否的權利仍是由銀行決定,一般銀行還是不會辦理這樣的物件的,但這樣的案件就可向融資公司申貸,這就是融資公司與銀行最大的差異。

七、限制登記常見問題

  • Q怎麼看房子有沒有被預告登記?
  • 由於預告登記是針對「所有權」的限制登記,因此如果房子有被遇到登記的話,會顯示在土地建物謄本裡「所有權部」的其他登記事項欄位。
  • Q預告登記費用多少?
  • 自己到地政機關辦理預告登記,是不需要交任何地政規費的,如果請代書代為辦理,則需花費4,000~6,000元不等的代書費用。
  • Q預告登記的房子還會被法拍嗎?
  • 會的,如果因為欠錢、欠債,法院強制執行抵押房屋時,預告登記不得牴觸,房子一樣會被法拍。

八、可能遇到限制登記的情況

  1. 向民間貸款借錢時一併辦理了預告登記,除非還錢否則無法賣房。
  2. 積欠銀行大筆債務,銀行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名下財產,包含動產和不動產。
  3. 積欠罰單遲遲不繳,查封名下房子抵債。

其實借錢時只要有辦理抵押權設定,債權人就有足夠的保障了,不要輕易答應讓對方辦理預告登記;如果欠債不多,銀行其實也不會輕易扣押財產,但有借貸就應該準時還錢才對,罰單或稅金更應該按時繳納,政府收不到錢時,真的會以扣押財產的方式來追討欠費,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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