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金管會宣布要分三階段,將租賃公會中40家融資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適用對象,踏出管制融資借貸市場第一步;相關法規修訂上路後,融資產業會受到何種衝擊?對難跟銀行申貸的族群來說,是好消息嗎?參考本文整理的金保法5大修法重點,你的疑惑將一次獲得解答。
一、金保法是什麼?為何要納管融資公司?
金保法,全稱《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是一部用來保障消費者在使用金融服務、產品時權益的法律,也是處理金融消費爭議的重要法源;最初金保法的納管範圍僅有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與電子支付業,自2025年4月金管會預告修法後,融資公司也被納入金保法的監管範疇,成為法定的「金融服務業」。
金保法納管融資公司的原因
因為融資產業長期處於監管空白的狀態,在政府量能有限,難以設立專法管制所有業者的考量之下,將融資公司加入已存在的金保法納管,是相對可行的折衷方案。若想知道融資產業的立法沿革細節,可以接著閱讀以下段落。
(1)融資產業現況分析
首先可以知道,正規合法的融資公司,提供安全性不亞於銀行的借貸服務,是不少難跟銀行申貸者,會考慮的貸款管道;然而除上市櫃的大型融資公司與其簽約經銷商外,坊間還有不少自稱是融資公司的民間借貸業者,以融資租賃之名,行高利放款之實,導致相關借貸糾紛案件層出不窮,頻頻登上新聞版面。
(2)融資產業立法沿革
為了避免融資租賃業者無法可管,影響到金融消費者的權益,政府曾於2008年時,考慮訂定《融資公司法》,希望將包含上市櫃融資公司、民間融資業者在內的借貸體系全部列管;未料立法進程尚於草案階段,便因碰上金融海嘯停擺,法案延宕至今,仍未有所進展。
考量到監管持續真空,對融資產業與消費者皆不是好事,在不少民間團體、民意代表呼籲下,金管會於2025年4月表態回應,預計分三階段將40個租賃公會成員納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管制對象;同時規劃修訂金保法3項子法作為配套,希望能讓融資公司業者有清楚的規範可以依循;消費者若與融資公司產生消費爭議,亦可適用金保法之申訴評議機制加以救濟。
相關法規預計於同年9月上路,若能順利透過監管,汰除遊走於灰色地帶的糾紛亂源,整個融資產業體質將變得更加健康,有機會實現業者與消費者雙贏的局面。
二、金保法納管融資公司的5大修法重點
對於金保法納管融資產業的緣由有了基礎了解後,我們接著來看這次金管會為了配合政策方向,預計針對金保法與其授權子法做哪些調整。
1.利率費用應清楚揭露
金管會表示,除借款年息不得超過民法所規範之年利率16%上限外,融資公司還須清楚列出辦理貸款所需的各項費用(如開辦費、手續費),並計算出「總費用年百分率」,實現貸款成本的完整揭露,避免消費者申貸時有資訊落差。
2.委外招攬應做好監管
融資公司若有委託他人招攬業務的需求,應建立監督管理與定期查核機制,確保受委任者所刊登之廣告、營業促銷資訊皆符合法規,沒有過於誇大、廣告不實,可能誤導消費者的疑慮。
3.客戶條件應預先審查
融資公司在提供貸款產品服務前,應踐行KYC(Know Your Customer)的程序與責任,清楚了解每位客戶的借貸狀況、還款能力與資金用途,完成風險評估再決定是否核貸,藉此預防借貸糾紛頻繁發生。
4.債務催收須合法合規
融資公司自行或委託外部單位進行催收作業時,應遵守正當程序,不得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虛構事實、詐欺或侵犯隱私等不當行為;同時,融資公司應建立委外催收機構的遴選標準與監督機制,讓消費者於權益受侵害時,不至於求助無門。
5.契約須即時交付且禁止代簽
為避免「契約標示不明」、「開空白本票」等借貸亂象再次出現於市場,金管會明確規定融資業者不得有代簽契約、要求簽署空白本票、未經同意填寫不公平之契約內容等行為;且在借貸雙方完成契約簽訂後,應立刻將文件交付給借款人。
三、金保法納管融資公司會產生什麼影響?
單從修法方向切入分析,金保法納管融資公司後,融資管道的借貸資訊預計會變得更加透明,加上多了個可以應對借貸糾紛的申訴管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對多數消費者來說應是有利無害。
至於新法上路後,對於整個融資產業會產生何種衝擊?有融資貸款需求的族群會受到影響嗎?有興趣者可以點入下方的延伸閱讀文章,跟隨上市櫃融資公司簽約經銷商——好事貸的視角,深入進行了解。
四、其他關於金保法納管融資公司的常見Q&A
若融資公司未遵守金保法規定,會被金管會裁處30萬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同時還可能面臨金融檢查、違規警告、停止銷售等處分。
由於業者未被金保法納管,消費者並無法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但還是可以透過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與融資公司進行協商。
融資公司納管金保法後,是否能為金融消費者帶來更周全的保障,仍待時間驗證;相信未來二、三階段納管依序上路,大眾也會持續關注其管制力度,是否能達成預期效益,讓整個融資產業變得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