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什麼?在台灣繼承法中,特留分是法律為配偶及特定順位繼承人,所設定的「強制最低保障份額」,主要是確保繼承人不會被完全剝奪繼承權益。本文將詳細說明特留分的計算公式、扣減權行使時效,以及面對手足特留分修法趨勢時的財產分配策略。幫助你在規劃遺產與主張權益時,可以做出最佳的法律決策。
一、特留分是什麼?與應繼分的差異
許多人常將特留分與應繼分混淆,但二者在法律規範、發生條件與對遺囑的影響上,有著明顯的差異。詳細說明如以下所列:
1.特留分的定義
特留分是《民法》第1187條與1223條為特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等)所規範的「最低繼承份額保障」。簡單來說,當遺囑分配不符特留分的規定時,權益受損的繼承人有權主動行使「扣減權」,要求多拿財產的受益人或受遺贈人,拿出超額繼承的部分。
2.特留分與應繼份的差異
應繼分比例並非固定不變,而是會根據《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該順位的人數,以及是否有配偶等三大因素決定。例如,當配偶與二位子女共同繼承遺產時,應繼分是每人1/3;如果配偶與三位子女共同繼承時,應繼分則是每人1/4。
| 比較項目 | 特留分(最低保障) | 應繼分(法定比例) |
|---|---|---|
| 法律保障 | 當遺囑損害權益時的扣減權利依據。 | 當沒有遺囑時的財產分配依據。 |
| 適用時機 | 適用於有遺囑,發生遺囑侵害特定繼承人的最低分額。 | 適用於無遺囑,或遺囑分配不完全時。 |
| 可否被遺囑排除 | 不可。遺囑排除無效,繼承人可以主張行使扣減權。 | 可以。立遺囑人可以依遺囑自由分配財產。 |
二、特留分的類型、計算公式
瞭解特留分的法律基礎後,接下來將說明五種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並舉例進行試算,讓你能更清楚瞭解特留分的計算方法。
1.特留分5種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
特留分是以繼承人的「應繼分」為基礎,再乘以法定的特留分比例(通常為1/2或1/3)。根據《民法》第1223條規定,不同順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也不同,詳細比例如下表所示:
| 親屬關係 | 特留分比例 |
|---|---|
| 配偶 | 應繼分的1/2 |
| 父母 | 應繼分的1/2 |
| 子女、孫子女 | 應繼分的1/2 |
| 祖父母 | 應繼分的1/3 |
| 兄弟姊妹 | 應繼分的1/3 |
2.特留分舉例試算
假設陳先生過世,遺產總額有1,200萬元。繼承人有:配偶、兒子、女兒三人,試算三人應各得多少遺產。
- 應繼分:三人各自應繼分皆為1/3,1,200萬 x 1/3=400萬。
- 特留分:三人各自特留分皆為應繼分的1/2,400萬 x 1/2=200萬。
若是陳先生認為兒子、女兒不成材,要將遺產全部留給妻子,而兒女們不服行使扣減權的話,則妻子必須拿出部分財產做補償:
- 兒子可得特留分200萬。
- 女兒可得特留分200萬。
- 妻子最後可得到800萬。
三、侵害特留分怎麼辦?扣減權行使流程和時效
若是發現自己特留分的權利被侵害時,必須主動行使扣減權,否則權利將會喪失。以下將說明如何行使扣減權,幫助你維護自己的權益。
1.什麼是「侵害特留分」?
所謂侵害特留分,是指遺囑或生前贈與(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導致特定繼承人實際取得遺產,低於法律的特留分保障比例。一旦發生侵害特留分的情形,被侵害人就可以主動行使扣減權維護權益。
2.特留分扣減權行使流程
特留分扣減權的行使流程,需經由計算侵害數額、選定扣減對象,並在時效內主動發函或提起訴訟。詳細說明如以下所列:
- 確定特留分與侵害數額:精確計算自己的特留分,藉此確定被侵害的金額。
- 選定扣減的對象:扣減權的行使對象,是那些因遺囑而取得超額利益的受益人或繼承人。
- 主動行使扣減權:必須主動以存證信函,或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向扣減對象主張返還特留分超額的部分。
- 法院依比例扣減:法院將依《民法》特留分規定,要求那些因為遺囑而多拿財產的受益人,按比例將多拿的部分交出來,以補足被侵害者的特留分。
3.特留分時效與法律效果
特留分扣減權的行使時效,有2個關鍵的時間點:
- 知悉時效:必須從知道特留分被侵害時算起,二年內行使。
- 繼承開始時效:必須從繼承開始(被繼承人死亡)時算起,十年內行使。
法律效果:逾期未行使扣減權,權利即告消滅。換句話說,當你知道特留分被侵害時,二年內必須行使扣減權;若是不知道特留分被侵害,你的權利也只保留到被繼承者死亡那天算起,滿十年為止。
四、特留分如何妥善規劃與風險規避
遺囑須妥善規劃,才不會引起後代子孫的紛爭。以下將說明遺囑撰寫時的關鍵,以及可以使用哪些工具規劃財產,並且探討特留分的修法趨勢,幫助你可以為未來財產規劃提前作佈局。
1.遺囑撰寫要點3大關鍵
- 預留法定份額:遺囑中應明確分配每位特留分繼承人,分得的份額至少要等於或高於最低保障。
- 善用歸扣機制:若特定子女曾接受大額度的生前贈與,應在遺囑中載明此為應繼分的「歸扣」,藉以平衡繼承人之間的實際所得。
- 確保法定形式:遺囑必須符合自主書寫、公證、密封等法定形式,確保遺囑本身的有效性。
2.使用合法財產規劃工具
為了將資產排除在特留分外的計算外,高資產人士通常會利用人壽保險、生前信託與生前贈與,來規劃名下的財產。
- 人壽保險:保險金通常屬於受益人固有的權益,不計入應繼財產總額,因此不受到特留分的限制。
- 生前信託:將資產移轉到信託名下,可以將資產排除在應繼財產總額外,減少特留分的計算基數。
- 超過二年的生前贈與:財產持有人死亡前超過二年的合法贈與,不會計入特留分的計算基數。
3.尋求專業律師評估協助
由於特留分涉及複雜的財產計算與認定,建議立遺囑人務必尋找專業律師的協助,進行家庭資產的結構分析,並協助遺囑的撰寫、公證與密封,確保遺囑的有效性與法律性。
4.特留分修法趨勢:手足特留分廢除爭議與建議
目前社會上正熱絡討論要對特留分進行修法,尤其是針對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比例(應繼分的1/3),有強烈的廢除聲浪。因為在遺產繼承順序上,兄弟姊妹是排在第三順位,只有在第一、二順位繼承人都不存在時才具有繼承權。
既然手足的繼承順位較後面,如若不負擔主要扶養責任,那麼給予他們特留分保障顯得有失公平。因此法律界多數傾向於廢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或是調降其比例,讓法律可以更貼近多數家庭的現況,以及財產自主處分的精神。
給財產規畫者的建議:由於未來手足特留分可能被廢除或調降,立遺囑人應定期與律師審視,現有的規劃是否符合預期。若是有意排除兄弟姊妹繼承,應積極運用信託、保險與生前贈與等方式進行財產規劃。
五、特留分常見QA
原則上人壽保險金屬於受益人固有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所以不會被特留分扣減。但是假如有特殊情況,如被認定為惡意規避特留分,法院仍有可能會判決計入。
有。孫子女可以透過代位繼承的方式,繼承已故父親/母親在繼承順位中的權利與份額,因此同樣享有特留分的保障。
可以。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原則上會依被繼承人的本國法。若是被繼承人是中華民國國民,則可以依《民法》對台灣的遺產主張特留分扣減權。
訴訟時常需要大筆資金來應對,像是支付律師費、繳納遺產稅,或是特留分扣減後應給予其他繼承人的金額。如果繼承人名下有房子,則可以考慮透過二胎房貸或房屋增貸等方式,取得可以運用的資金。
特留分保障家庭成員取得遺產的基本權益。無論是立遺囑人或是繼承人,都必須瞭解特留分的計算方式、扣減時效與修法趨勢。建議你可以按照本文的說明,評估在遺產分配或繼承權益時,是否符合特留分的規定。若是涉及複雜的資產分配或是面臨訴訟,務必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才能幫助你有效爭取最大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