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扣押裁定書,無法處分名下的財產該怎麼辦?放著假扣押不管,導致財產最終被強制執行的案例並不少見,想知道如何擺脫假扣押對財產的限制,避免因財產被凍結導致週轉不靈、生活困難,快接著看這篇「假扣押撤銷指南」!
一、假扣押是什麼?
假扣押的「假」有「暫時、預先」的意思,可以將假扣押理解為一種透過暫時扣押,讓債務人無法處分財產的手段,應用時機通常是提出訴訟前,或提起訴訟後判決確定前。
由於假扣押同時具備「預先凍結債務人資產」與「聲請時不會通知債務人」的特性,當你有債務糾紛時,選擇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將能有效防止債務人脫產,讓債務追討更容易。
不過需要注意,假扣押專門用來處理有關「金錢請求」的案件,也就是「要求還錢」的情況,如果債權人要求債務人交付金錢以外的項目(如房子、土地),就需要動用另一個叫「假處分」的手段,後續我們會再為你作詳細介紹。
二、被假扣押怎麼辦?撤銷假扣押的4個方法
因為假扣押具備「隱蔽」的特性,當你收到假扣押裁定通知時,財產早就已經進入暫時扣押狀態,若想讓財產恢復自由之身,或是不服法院的裁決,可以考慮採取以下4個行動,撤銷已經存在的假扣押裁定:
1.提出抗告
如果你質疑假扣押的正當性(如:扣押的財產價值遠超債務、債務歸屬根本沒有釐清),或認為程序上有不合法的瑕疵,在收到假扣押裁定的10天內,你可以撰寫「民事抗告狀」,向法院提出抗告。若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就會撤銷原本的假扣押裁定,解除財產的暫時扣押狀態。
2.聲請限期起訴
當你得知財產被假扣押後,可以聲請法院要求債權人「在一定期間內提起訴訟」,簡單來說就是人狠話不多,直接告訴債權人:「我們法庭上見真章。」如果債權人超過一段時間仍未拿出欠債證據、提起訴訟,你便可以向法院主張撤銷假扣押,讓財產不再被凍結。
3.主張原因消滅或情事變更
如果在假扣押效力存續期間,你已經將債務清償、已經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債權人已受敗訴判決確定,你就可以用這些理由說服法院:「已經沒有扣押財產的必要了。」聲請法院撤銷已作出的假扣押裁定。
4.進行反擔保
假扣押裁定上,法院除了會載明「債權人需花多少錢擔保,才可以發動假扣押」外,也會一併說明「債務人提供多少錢反擔保,可以免受或撤銷假扣押」;只要能提供足夠的擔保金,說服債權人與法院:「就算欠錢,我也還得出來。」沒有任何脫產疑慮,就能保障名下財產不被扣押。
三、假扣押與假處分、假執行、查封差在哪?
1.假處分
應用時機:起訴前,或起訴後判決確定前
假處分有著「限制債務人處分特定標的物」的功能,舉「請求交付房屋」的例子來說,一旦名下的房產面臨假處分,便不能隨意變賣、移轉給別人;如此才可以保障債權人於後續強制執行時,不會因債務人惡意脫產而什麼都討不到。
除了前面提到的不動產外,假處分類型之一的「定暫時狀態之處分」,還可以請求法院禁止債務人對自身的「身分、權利、狀態」等非實質項目做出改變,可說是應用層面非常廣的債權保障手段。
2.假執行
應用時機:一審勝訴後,最終判決確定前
假執行則是「預先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用以清償債務」的一種手段,同樣有預防脫產的功能。之所以會有假執行的機制設計,是因為有的債務人儘管知道自己官司不會贏,仍會不斷利用上訴拖延時間,讓強制執行無法發動,並趁機轉移財產;讓債權人就算贏了官司,仍無法從債務人身上要回一分一毫。
為了避免此類情形發生,法院會准許一審勝訴的債權人,可以「先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確保自身債權不受損害。不過也要注意,債權人選擇聲請假執行後,若不幸敗訴,可能就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彌補債務人因預先強制執行導致的損失。
3.查封
應用時機:獲得勝訴確定判決後
查封是法拍流程的程序之一,與案件判決出來前就可以發動的假扣押、假處分不同,查封必須等到贏下官司,聲請強制執行後才能啟動;儘管財產查封後,同樣有限制移轉、處分、買賣的功用,但就執行效率來看,遠不及能及時、預先凍結財產的假扣押與假處分手段,一經比較便可以看出假扣押、假處分存在的必要性。
名稱 | 手段描述 | 使用時機 |
---|---|---|
假扣押 | 暫時扣押金錢與可變現財產 | 起訴前 或起訴後判決確定前 |
假處分 | 限制金錢外項目的處置行為 | 起訴前 或起訴後判決確定前 |
假執行 | 預先強制執行財產清償債務 | 一審勝訴後, 最終判決確定前 |
查封 | 凍結、限制處分指定財產 | 獲得勝訴確定判決後 |
四、遇到欠錢不還,怎麼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今天如果你是被欠錢不還的一方,該怎麼利用假扣押,確保自己的債權獲得保障呢?方法很簡單,只要依序完成確認要件、準備文件等步驟,接著完成假扣押聲請流程,就能善用假扣押的特性,避免債務人脫產躲債。
1.確認符合假扣押要件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想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需要滿足的要件有:
- 執行標的必須為「金錢」或「可以換算成金錢的財物」(如黃金、珠寶)
- 須有強制執行的困難,如債務人有意圖脫產,或刻意隱匿失聯的狀況
2.準備假扣押聲請文件
確認符合聲請要件後,便可以接著備妥聲請假扣押所需的文件:
- 民事假扣押聲請狀
- 假扣押裁定提存書(即擔保金證明文件)
- 假扣押聲請費1,000元
- 其他證物
3.開始假扣押聲請流程
接著執行以下6個步驟,整個假扣押聲請流程就順利完成啦!
- 填寫假扣押聲請狀:詳述借貸不還的事實,並舉出明確事證。
- 繳費並遞交聲請狀:於債務人所在地法院遞狀聲請,並繳交1,000元的聲請費。
- 等待法院回覆:若法院受理,通常1週即會收到法院的「假扣押裁定」。
- 調查債務人財產:持「假扣押裁定」至國稅局申請債務人名下財產清冊。
- 繳交假扣押保證金:告知法院想扣押的項目,並提交請求金額的1/3作為保證金。
- 期限內聲請執行:於30日內填寫強制執行書狀,並繳交扣押執行費(執行金額的8‰,未滿5,000元免繳),法院收到後即執行假扣押,凍結債務人財產。
五、其他關於假扣押的常見Q&A
- Q假扣押有期限嗎?
- 理論上沒有,在假扣押的原因消滅前(例如雙方達成和解、債務已清償),假扣押的效力會一直持續。不過需要注意,如果債權人在收到假扣押裁定書後的30 天內,沒有任何採取行動,假扣押裁定就會自動失效;屆時,如果債權人仍想執行假扣押,就必須重新向法院提出聲請。
- Q聲請假扣押的費用有哪些?
- 主要有1,000元的「假扣押聲請費」、500元的「擔保提存聲請費」、擔保金(請求金額的1/3),與執行費(執行金額的8‰)。
- Q房子被假扣押還可以貸款嗎?
- 通常有假扣押、假處分、查封等「限制登記」註記的房產,會因為產權不明,難以通過銀行的貸款審核;想透過有限制登記的房子取得資金,找上對房屋條件審核較彈性的好事貸,比較有機會過件。
若不想因財產遭假扣押,無法靈活運用資產,導致財務陷入困境,甚至影響日常生活,建議在收到假扣押裁定書時,絕不能輕忽不理;應參考並活用本文提供的撤銷假扣押方法,積極採取行動,才是讓財產順利「解凍」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