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自己的薪水無法負擔沉重的卡費,銀行房貸還款困難,遲繳行為已經對信用產生影響時,債務協商是個不錯的理債方式;不過債務協商的方法有很多,要怎麼做才能盡早脫離債務越滾越大的不良循環呢?快跟著本文深入認識常見的6個債務協商方法與應用時機,你也有機會擺脫負債,從看似無解的財務困境中解放!
一、前置協商
申請時機:積欠銀行債務,按期還款困難
不論你所積欠的銀行債務是卡費還是房貸,當你覺得負擔過重、無力償還時,便可以主動向欠款最多的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接著,最大債權銀行會將你的所有銀行債務統合成一筆,依照你的還款能力提出可負擔(降低利率、延長年期)的還款方案,與你取得共識後,後續只要你能依照協商結果按時繳款,就可以順利將債務清償。
二、前置調解
申請時機:與銀行前置協商失敗/積欠債務包含銀行與民間債務
前置調解與前置協商非常相似,同樣有整合多筆債務,降低還款壓力的功能;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前置調解須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由於有調解委員擔任居中協調的第三方,對於提高協商成功率有一定幫助。
儘管前置調解也只能統合銀行債務,但於調解過程中,法院會一併通知銀行以外的債權人,你便可以趁此機會與債主們協商還款方案。若你曾申請前置協商失敗,或有多管道的債務,法院的前置調解就非常適合你。
三、更生與清算
申請時機:前置協商、前置調解失敗/協商成立後因不可抗力毀諾
滿足「前置協商/調解不成立」或債務協商成立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按期還款,才能向法院聲請更生與清算。更生程序可以理解為「將債務打折」,只要你能依照擬訂的計畫如期還款,盡力清償打折的部分後,整筆債務就一筆勾銷。清算程序則是將你的財產全部變現,用以清償債務;清算完畢後,無力清償的部分若被法院裁定免責,整筆債務就算免除。
更生與清算屬於比較極端的債務協商方法,除了會對個人信用造成嚴重影響,還會被法院限制生活花費,無法從事特定工作;除非你的債務金額過高或收入過低,不吃不喝好幾年都無法還清債務,才比較適合選擇這兩種協商方法,一次性處理無法負擔的債務。
四、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
申請時機:協商成立後毀諾/毀諾後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被退回
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也被稱作「二次協商」、「毀諾協商」,適用於協商後未按期還款的情境。由於協商簽約後毀棄還款的承諾,會讓債務回歸原本的利息,失去優惠的還款條件,還可能被要求支付違約金;若真不幸協商毀諾,一定要盡快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與銀行進行二次協商,討論新的還款方案。
不過,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只能申請一次,協商成立後,債權會回歸原本的銀行,後續還款時需分別向各家銀行繳款,不像前置協商可以統一繳款;且因有協商毀諾的紀錄,二次協商的還款條件不見得會如首次協商般優惠,申請成功率也會受到影響。這邊建議你,如果能按時還款,就盡量不要走到毀諾後二次協商這步。
五、自行協商
申請時機:不符合前置協商條件/無法透過前述四個方法協商成功
自行協商又稱「個別協商」,是一種向各家債權銀行,分別討論還款條件的債務協商方法。自行協商的應用時機非常廣,你可以選擇在前置協商前,自行向債權銀行(不一定要是欠款最多的)提出;也可以在前面幾個方法進展不順利時,主動聯繫各家銀行,詢問是否能提供自身條件可負擔的優惠協商方案。
自行協商對於申請資格的限制較彈性,原則上只要銀行願意協商,還款方案都有討論的空間,不像前置協商會受限於法規慣例的年期和利率;如果你不符合前置協商的申請條件,或是無力負擔最大債權銀行提供的債務清償方案,自行協商就是一個你可以考慮的債務協商方法。
六、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
申請時機:符合弱勢條件,無擔保債務逾期3個月以上
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是專為經濟弱勢者設計的一次性債務協商方法。有低收入戶、重大傷病、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重大災害災民、非自願失業達3個月以上身分的債務人,若積欠銀行無擔保(如信用卡費、信用貸款)債務逾期3個月以上,利用本方案,就能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緩繳6個月,30天內可再向其他債權銀行申請比照辦理;且緩繳期限屆滿前,仍可以選擇前面5個債務協商方法處理債務,十分友善經濟弱勢族群。
面對債務纏身,無力償還的困境,最忌諱的就是任由收支狀況持續惡化,讓負債如雪球般越滾越大;善用本文介紹的6個債務協商方法,在適當時機提出債務協商申請,積極處理債務,同時檢視自己的消費習慣,你也有機會擺脫負債,重回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