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信用評分不足、負債比過高、工作不穩定等因素,導致債務整合失敗該怎麼辦?這時債務協商與前置協商,將是二個主要解決的方法。但是多數人並不清楚二者的差異,甚至誤信代辦公司的話術,讓負債的情況更加惡化。本文將詳細說明二者之間的不同,以及如何自行辦理債務協商,同時揭露找代辦公司的風險,幫助你安全有效地解決債務問題。
一、債務協商與前置協商的差別
二者都是解決債務的方案,但是適用的條件並不相同,差異比較如以下說明:
- 債務協商:當你的貸款已經無法繳納時,銀行會主動聯絡你談判新的還款方案。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的還款要求通常會比較強硬,條件也可能不如前置協商優渥。
- 前置協商:當多家銀行的貸款已經快要繳不出時,由你主動找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協商申請。這時最大債權銀行會協調其他家銀行,與你共同擬訂一個可行的還款方案。
以上二者最大的差別在於,債務協商是被動解決債務,前置協商則是主動解決債務。因此,前置協商的還款條件通常會優於債務協商。
二、債務協商千萬不要找代辦的理由
雖然代辦業者常以「降低利率」、「減少月付金」,甚至「有銀行門路」為話術,吸引債務人上門申請。但實際上,代辦業者只能幫忙送件而已,無法左右協商的結果。而且委託代辦業者處理債務協商,還有以下的風險:
1.高額的代辦費用
債務協商委託代辦業者,會被收取一筆委託費用。這筆費用沒有一定的標準,完全由代辦業者說了算;假如遇到不肖業者,可能還會要求債務人,以刷卡購買昂貴3C產品、禮券等方式,進行假交易來支付服務費,債務人有可能因為刷卡交易異常,進而影響債務協商申請成功的機會。
2.可能有詐騙風險
代辦協商缺乏標準化的契約,業者可能會自訂合約,增加合約中隱藏陷阱的風險。另外,不肖代辦業者可能會以「法律扶助」的名義誤導債務人,要求直接申請更生、清算,藉此收取更多的費用;或是要求債務人提供證件正本,然後挪做非法用途,讓債務人面臨個資外洩的風險。
3.失去協商主導權
代辦業者未必以債務人權益為優先!像是不肖業者會謊稱,債務協商可以放心交給他們處理,實際上卻毫無動作;或是教導債務人以換電話、給錯誤地址等方式,躲避銀行催討債務。以上的處理方式,不僅失去協商的主導權,也會延誤解決債務的最佳時機。
三、債務協商其實可以自己辦
自行辦理債務協商其實並不困難,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1.銀行協商
有銀行、農漁會等金融機構債務問題的人,可以直接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債務協商流程有:申請、審核、面談、還款以及取得清償證明等5項步驟;或是,也可以參考銀行公會網站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進一步查詢相關的資訊。
2.法院調解
如果不是金融機構的債務,就只能找法院或是鄉、鎮、市、區的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或是透過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法律扶助,都會比找代辦業者來得更安全可靠。
四、債務務整合失敗常見QA
不可以。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銀行不得拒絕債務協商。因此若是債務整合失敗後,請放心向銀行提出債務協商申請。
不需要。因為債權銀行有義務提供,相關的債務協商流程說明;必要時可以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同樣能獲得免費專業的諮詢。建議多加利用以上2種方式,才能減少被代辦業者剝削、詐騙的風險。
處理債務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資訊透明並掌握主導權。若是債務整合失敗,建議可以自行辦理債務協商,因為在協商過程中,你可以即時回答銀行的問題,畢竟財務狀況自己最瞭解,這將有利於爭取最佳的還款方案。切勿拖延或忽視問題,也不要輕易委託代辦業者處理,這樣的做法都將不利於解決債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