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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冠疫情再度升溫,恐再衝擊國內與個人經濟,影響民眾荷包與還款能力,金管會今(2020)年2月與5月針對受新冠狀肺炎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如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6個月的措施,期限只到2020年底,金管會(2020)年12月29日宣布,措施再展延半年,延長受理期間至2021年6月底為止。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截至今年12月28日為止,統計所有國人個人貸款方案,包括房貸、車貸與消費信貸方面,總計已核准61,404戶,總金額為2,547億元;至於信用卡緩繳方面,據統計亦受理有39,686件。
今(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前已分別於2020年2月18日提出個人債務展延3個月、5月29日再延長至今(2020)年年底。由於第二次展延期限將屆,有鑑於疫情對部分民眾之債務償還能力仍有所影響,如民眾確實有還款困難,可於在2021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而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也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辦。
金管會於2020年12月16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以下結論:
一、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二、協處機制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三、 協處措施:
(一) 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二) 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四、 協處機制期間:受理申請期限由2020年12月底止延長至2021年6月底止。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五、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重申於疫情期間,希望銀行支持客戶渡過疫情,客戶也要珍惜自己的信用。
新聞出處:金管會、yahoo 新聞、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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